早晨到班上打開電腦,收到網管一封信,提醒說xp又有關鍵更新。不一會兒,某個設計部的哥們兒回復全公司一封郵件說:有沒有關於Mac的安全更新呢?哦,我真傻,我忘了Mac已經很完美了。然後,全公司最酷的,一天二十四小時戴一副黑超,猛一看以爲是盲人的技術主管Phil囘了怒長一封郵件,代表windows用戶把那個Mac小子臭損一頓。
這幾天開始看iCon,開頭就很樂,作者簡直是用小説筆法,最次也是報告文學,說2000年的Expo上,Jobs當時作爲蘋果的臨時CEO發表演講,末尾時感謝很多蘋果的和Pixar的員工的努力工作,然後宣佈頭銜中的“臨時”正式拿掉了。全場的Apple Cult一起歡呼“Steve!Steve!Steve!” Jobs起初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明白過來之後,据書裏形容,是頭一次在大庭廣衆之下被深深感動了,還眼溼溼,在後臺的Woz簡直已經淚流滿面。然後,約翰連儂大叔那兩句著名的歌詞又冒出來了,
You may say I a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這個Prologue給我很奇怪的感覺,可能是Jobs的showman形象已經深入我心,我基本上覺得他是一個以BeCool為人生信條的人,尤其是悠悠然說出那句:微軟的問題就是他們一點兒沒有品味 的時候。但是我覺得他沒有人格魅力。看一個沒有人格魅力的企業家的傳記,或許是很乏味的。到目前爲止還沒有其他人能夠超越理查德佈蘭森在我心中的偶像位置,雖然佈蘭森的商業帝國並不完美,也稱不上有什麽天才,但是我就是喜歡那個老頭。我不知道Jobs是不是愛自己蘋果的產品,反正他能夠把東西賣得特好就是了。但是我知道Branson是和Virgin一起玩,life is short, have fun!
Jobs好像大衆狂熱背後擺一副酷臉的後臺老闆,調動群衆口味一切盡在掌握。而Branson總是自己先沖上去玩一下。這難道是英國嬉皮和美國loner的區別?爲什麽霍華德休斯和儸伯特卡帕那麽有個人魅力,不是因爲他們都跟好萊塢女星搞在一起,而是他們都狂熱地喜歡自己做的事情。雖然Jobs也號稱是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但是縂感覺此人並不是個真性情的人,一切表現之後都有市場營銷的策略在推動。
所以這個很emotional的開頭,讓我覺得有點不太信服,Jobs說蘋果是team sport,可是我居然又想起那天浪蕩說的“You-know-who is the holy-ghost”的笑話。
或許是最近接觸商業類的文字太多了,不行,換書,那天跟浪蕩msn上說起俞華新小説《兄弟》,說裏面又有不尋常的死法,我當時又想到《洛麗塔》裏面韓伯特他媽,居然是野餐時候被平地一個雷劈死。把英文版《洛麗塔》找出來看,全當催眠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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