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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香港艺文界最有型中坑-马家辉蜀黍!

TAG:瞎掰 读书

前不久写过一篇花痴文章叫做残念09香港书展及型男一枚,过不久在豆瓣上突然看到此人将要来北京座谈的特大喜讯。像我这样一把年纪,在这样一个群魔乱舞的年代,是有心远离艺文界的集会的,因为,文学是青年们的事情,我应该象一个过来人一样,面带微笑,冷眼旁观,并且我也一直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但是这回,这枚叫做马家辉的香港作家驾临帝都,在北京著名不靠谱商业区蓝色港湾的某家超级文艺的小书店的二楼进行宣讲活动,我是抱定了下刀子也要去看的决心,并且顺利地提前四十分钟到场,一直坚持到宣讲结束。

但我确实,确实不是为了文学。我是为了看型男。

话说宣讲会是下午三点开始,我中午约了俩闺蜜欢聚,还调戏了其中一人出生未几的闺女,恩也就是我干闺女。随后跟其中另一人到单向街和Ann会合,时间大概还不到两点半。上得二楼,对着楼梯口的奶白色沙发上赫然一咖啡色的混沌身影,我定睛一看,那坐姿,一看就是型男特有的范儿!这种范儿是非常难于拿捏的,其关键点就在于,你首先必须是个型男,如果你是,那你就算四仰八叉也可以别有一番风采!这位型男,用葛优大爷的话来说,舍马家辉,其谁哉?

我还以为他要象明星出场一样倒计时然后从幕后出来念:Hi朋友们你们好吗?我是辉仔~~~

结果人家早早到场,并且跟某媒体的美眉先聊起来了,双方都是柔声细语,也就是说对面不到两米也基本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东西。旁边小圆桌上还有俩糙老爷们在谈合同条款。。

我们搬了三把椅子就坐在马叔叔受访的沙发和茶几对面,我们听也听不见,看也不方便盯人家看,就无聊地等采访结束,宣讲开始。其间我忽然疑窦丛生,问旁边的闺蜜:他戴的不是假发吧?-- 我对假发男超级无法接受。闺蜜安慰我说:不是不是。可是我越看越像。然后又掏出iPhone来拍照,大部分照片都被马叔叔站在一边的可爱的助理小姐的臀部给挡住了半边画面。。

反正最后终于他起身奔远方的讲台去了,我们赶紧霸占了那块沙发。

马叔叔宣讲的PPT做得那是相当的初级。对于在四大摸爬的闺蜜和在4A滚打的我来说,基本上就是不及格水准;专门培育高精尖人才的Ann未发表意见,估计是直接视若无睹了,哈哈。

演说持续了两个小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个是自吹自擂,另一个是口诛梁文道。我发现,现在这年头,宣讲的内容里如果没有段子,那基本上就是完败,段子越多,成功率越高。基本上马叔叔并没有讲很多他本来应该主推的两本书,而是一路在说自己人生中的种种拧巴时刻,身为“高干子弟”却当不了黑色会,学了心理学之后发现自己心术不正不能治病救人,写了N年评论还是不被人当成作家。。。PPT上抄了很多别人的文字,他自己的就不多,其中还包括一段很扮野的文言文,和一段很魔幻的粗口文。。

我说了,我不是为了文学去的,所以基本上就是听段子,段子很多,我很开心,但是之间的小部分内容,让我觉得这位叔叔那一口温吞吞的港台普通话,还是有点罗利八索。。但是他那PPT里面有一页我的印象是很深的,那就是关于城市书写的四个维度,哪四个我记不清了,具体内容也记不清了,我确实不是为了文学去的。反正当时觉得这人还是很有料的,毕竟是社会学博士么。宣讲结束后有人提问,不知怎么的就说起来地铁和一个城市的阶层的关系,马博士立刻社会学上身,哎呀,我就是喜欢听人把平常的现象上升到社会理论的高度然后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你讲出来!

本来是挺好的一次活动,被一文学女青年的提问给倒了胃口,这位妹妹占用大家宝贵的时间,语带颤抖地从一百多里地之外开始说起,里面牵涉了无数莫名其妙也毫不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心情,长篇大论语无伦次了不知道多久,其主题不过是一句话:我费了挺大劲跑去香港找,终于到了您那本《死在这里也不错》。然后,马博士对这段叙述里与他本人有关的信息用了几个字概括完毕:哦,所以你买的是港版。

以后应该有人出本书叫做《三十秒内让偶像对你印象深刻之无敌话术》。

后来这妹妹还没完没了,我很担心她耽误掉后面的签售,不由得让我投之以冷眼阿。

最后本次活动的亮点部分,是Ann帮我去签书,就是那本我一见倾心的《死在这里也不错》,她特别从楼下买了一本一样的,说签好了换我家里那本没签过的。我那个欣喜啊那个感动。估计是拿这本书去签的人很少,马叔叔在上面不仅写了To,还写了句“活在这里也很好”。我那个欣喜啊那个感动。

然后我们仨就去星巴克很严肃地讨论起MBA案例了。

这次和型男见面的活动就结束了。

临走前闺蜜四下看看说,来的大多都是学生阿。我表示赞同,也很汗颜以我为代表的图色不图才的女人也混迹其中了。结果晚上看豆瓣上说,马家辉不愧师奶杀手,去的大都是师奶。。。同学阿,我们看的是同一场吗?

最后最后,还是要感叹一下,金牛座的才子帅哥/型男咋就那么多呢?

周润发,张大春,马家辉。。。。除了大春哥,其他人都是才色兼备,啧啧啧!!

 

 

 

@ 00:56:53 [ 阅读全文 ] [ 评论_4 ] [ 引用_1 ] [ 编辑 ]

又拖稿了

TAG:瞎掰 读书

实在是事出有因阿。

上个周末我在外跟在家连续喝大了,此其一。

周一周二连续被老板进行精神凌辱,此其二。

周三开始休病假,连休了三天,此其三。

昨儿晚上跟朋友吃饭看戏,此其四。

今天上午收到编辑大人发来的翻译书稿审读意见,此其五。

今儿是我假期最后一天,虽然一万个不想上班,但是为了钱,只是为了钱,明天也得去。

重头收拾旧山河,先收拾屋子,结果发现。。。。

————当初装修时候书柜还是TMD做小了!

我现在只能双层码放外加不考虑外观效果,之前还分门别类错落有致地安排,现在就成了一团乱。

展览若干,此若干为全体书柜的四分之一。

左半边局部,上下各还有一层呢。

右半边,还是局部。

磨砂柜门里有乾坤,这,就是我的镇宅之宝,从创刊号起一期不差的WIRED杂志。今天其实发现今年七月号神秘消失了,我明明记得看过,所以肯定是被我遗弃在某个角落了,要找!

另一扇磨砂门,眼尖的同学能看到一大堆张大春,中间黑黑的那块蒙着塑料膜的,是我的另一个镇宅之宝!

看我的书柜有多乱吧!!

目前想写又还没写的有:

欧游十日之3.5至10。
蓝方。
上周六的英国菜+越南菜+河南菜+法国酒。
这周六的《窝头会馆》。

 

@ 20:47:19 [ 阅读全文 ] [ 评论_7 ] [ 引用_0 ] [ 编辑 ]

欧游十日流水之三之一

TAG:瞎掰

10月4日

伦敦迎来艳阳高照的一天。我对英国的印象和大多数人的印象有偏差,我觉得伦敦天气跟悉尼差不多。这天成功克服了时差,醒来已经是早晨八点多,拉开窗帘,那个天那叫一个蓝,堪比十月一日的北京天空了。这天早起比较诡异的事情是,我住的酒店对面就是McCann Erickson的办公楼,记得刚到那天晚上我看对面的灯光和来去的人影,就诧异周末怎么还有人加班,当时没看到大楼标志,今天算看到了,难怪,同行啊。McCann地面层有个大橱窗,从我的窗口正好可以看到,以前也没注意,这天注意了一下,发现橱窗里貌似有一具女尸。为什么说是女尸呢,因为橱窗里面是一种“施工中”的状态,布景版之类还未就绪,一地的木屑和制片,一块歪歪斜斜的木板横盖着,下面伸出来两条腿,还穿着高跟鞋。看那腿的粗壮程度,很难让人相信那是塑料模特的腿,更像是某过度肥胖的中年OL的腿,而且那高跟鞋是黑色的,塑料模特一般很少穿鞋吧。

我一边看一边毛骨悚然,心想难道传说中陋巷里的深夜谋杀案就发生在距离我一百多米远的地方?我不是没有想过,这是广告公司阿拜托,但是谁说广告公司就不能有杀人案了?我一瞬间确实想到了报警。估计是某个深夜加班的女雇员,在布置橱窗的时候,不幸遭遇毒手。10月4日是周日,没有人上班,也没有车停在附近,更显得现场周围一片荒凉。。我趴窗户边上看了足足十分钟,一个行人都没有。就在我打算下楼去到橱窗前面看看个究竟时,来了一辆车,停在McCann门口,下来一个男的,对橱窗里面的东西视而不见,径直入内。

我知道我八成儿被忽悠了。没准那犯罪现场现在还在那儿摆着呢!总之后来我居然也没有再去近前看过,确实是很诡异的。

然后我就很快把这事儿放一边了,不想在酒店吃早餐,跑到旁边的一个购物小街的星巴克。星巴克早晨居然有粥!!!至少是他们叫做Porridge的东西,我要了超大杯的拿铁,水果盒,还有一盒“粥”。结果店小二为了把那盒装满了麦片状干物的东西加入牛奶搅拌成粥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弄出来还是疙疙瘩瘩的,一看就没有冲食藕粉,杏仁霜,油炒面等糊状物的经验阿!星巴克的落地窗正好对着购物小街,我看着早晨出来晒太阳的周围的居民,遛着狗狗,夹着报纸,或者三两小朋克们从尚未开门的商店门口经过,忽然觉得回到了悉尼那间每周末我都要光顾的小咖啡店,也是在窗前看着人来人往,其实我挺向往这样的生活,像一个居民,而不是游客。但是此时此刻我觉得这帮人都比我幸福得多,我大老远跑来观看他们日常生活并且进行羡慕,同时还得不时想起我回到北京将要面对的更为艰难的局面,距离我第一次来伦敦整整一年,真希望这一年不曾存在过。

从星巴克出来,我那住在郊区的朋友果然懒的再坐火车来伦敦,正好我晚上要跟大Joy见面,就决定分头行动了,于是伦敦又属于我一人儿了,但是这次我并没有像上次进行文化暴走,而是找了间网吧,得把大家的机票都确认,资料都补齐,然后才能出登机牌。收到北京一个好朋友的邮件,是我未曾想到的,突如其来的感动阿。事实证明,对于某些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与其彻头彻尾地进行自我批判,执着地相信如果自己那样了结局就不会这样了等等于事无补的马后的炮,不如相信宿命。宿命论只有这个时候才有用,它起到的作用不是指引,而是抚慰。星座,就是以前瞻性存在的一种宿命论,好友知道我在伦敦的日子四仰八叉,所以特意找来了苏珊米勒的长篇星座给我,我之前从未听说过这个人,也并不知道她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那满篇的这个星进入那个星然后又撞上了那个星的玄秘解释,无非就是写着三个字 You'll be fine。Mad Men里面Don说广告的最终效应也是如此,它最终的目的就是会告诉你,一切都会好,你没事。早上星巴克的见闻以及这封邮件就有此奇效,生活的方式不止一种,而我属于在一个地方的不良环境里困顿太久,所以试图从不适当的方向找平衡,其实退后一步看,明明就是跑偏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活越小,自己让自己转不开身,仿佛一切都取决于某一种状况,或者某一种可能,但其实都是作茧自缚。伦敦今天开始给我熟悉的感觉,可能是最终咖啡店相似的情景,终于让我找回了澳洲那种生活的感觉,那种不一样的空气,而朋友的信又让人安心,所以。。。

我下午就跑到New Bond Street的Burburry总店去试风衣了。

话说来英国就想买件名贵风衣,上次在Outlet小村没有任何斩获,一直耿耿于怀,心想这次去专卖店买!

去了我就傻掉了,太贵了他奶奶个熊阿。但是我还是试了一溜够,并且对新品保持了很好的兴趣,仿佛随时就可以掏钱付帐一样。盘算着年底去香港再说了,嘿嘿。

出了Burburry我又去了几家百货公司看风衣,都没看上,时间差不多了,给大Joy打电话,毕竟逛街是次要的,会师才是今日之重点嘛!

会师一节很重要,需要再起一篇。so。。待续!

 

@ 19:50:05 [ 阅读全文 ] [ 评论_4 ] [ 引用_0 ] [ 编辑 ]

欧游十天流水之二

TAG:瞎掰

10月3日。

话说10月2日晚上,因为长途飞行劳累,又借着酒劲儿,睡得很香,但即便如此,仍然是在凌晨四点醒来,时差啊时差,我以为已经睡到早上九点了。脑子清醒了,就又开始胡思乱想,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夜半在陌生城市陌生旅店陌生床上醒来,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我老人家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这种糟糕的状况了。如果酒店的mini bar提供小瓶酒,我肯定当场就喝了,可惜酒店级别不够,只给咖啡,这不捣乱么。于是我就索性继续反复地想,反正也没人打扰我。有句老话说得好,什么事情,你往前想啊想到头了,再往后想啊想到头了,你就算想明白了。能有多大事儿呢。于是,用脑过度的我又睡过去了。再醒是早上六点。

在酒店吃早餐是个错误,虽然是标准的冷热搭配早餐,但是我忘了象其他摆着英国范儿其实也是来旅游的那帮人一样,拎一张泰晤士报什么的,吃文化早餐。我只能低头鼓捣那不能上网的iPhone。早餐里比较有英国特色的就是Black Pudding了,一种黑色带肉的咸咸的东西,第一次吃它应该是去年十月在苏格兰。其实我挺想念香港铜锣湾快捷假日酒店的早餐,那酒店每每让我有一种自己在香港也有套公寓的感觉。

这天的主要任务就是购物,我又到了熟悉的Rusell Square地铁站,扯了张八达通,直奔Oxford Circus而去,上了地面就是GAP。此时,另外俩朋友正冲进马路对面的TOPSHOP,我们决定随后在TOPSHOP汇合。

北京怎么就没有TOPSHOP呢!英国人真幸福,一家商店基本上啥都有了。我其实并不是个爱逛商场的人,但是兴致来了,或者说是无聊到头了,就会开始迅猛异常的狩猎,本来我在GAP已经小有斩获,但是在TOPSHOP又折腾了大半天,买了好多Kate Moss Loves TOPSHOP的那种廉价店+designer的衣服。

拎着两大袋子衣服找地方吃饭,然后朋友的朋友来会合,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缅甸侨民,让我想起了张大春的《城邦暴力团》里面经常提到的把宿舍借给他用来过暑假的缅甸侨生。席间听说英国的互联网网速已经达到20M,我当时就震惊了。之后他们去了Covent Garden,我实在拎不动那堆衣服,决定先行回酒店放东西然后再来汇合。这是在香港养成的坏习惯,铜锣湾快捷离商场太近了,过条马路就可以回去放东西,然后再去,象老鼠搬家一样。

晚上误打误撞地到了Picadilly Circus,就是类似于伦敦的时代广场那地方,想起了去年此时,我在此间徘徊奔走于不同的剧场之间,那天刚刚看完了纯正的《歌剧魅影》,就从剧场走到这里,爱神雕像和七彩霓虹,也是周末好像,人山人海,美不胜收。。。。然而这次就跑到Boots去买了点常用药。实在是很不文艺!

更晚些和朋友逛Selfridge,想买Burburry,乱看一阵觉得贵死,遂放弃。去年就是我俩游英伦,就是在Oxford街上逛到商店关门,就是在大马路伸出去的黑漆漆的巷子里探寻有灯光的地方吃饭,就是最终到了Bond Street和Oxford Street之间那小巷深处的一条民族美食街,其实就是各国风味的饭馆,我们走避开一路演奏小提琴协奏曲的小乐队,还有站门口拉客的各国人民,觉得这里很象北京一个叫做三里屯的地方。。最终在一家意大利馆子里,吃了Mussels,席间我把自己的问题和盘托出,被朋友振聋发聩提纲撷领高屋建瓴地教育了一番,如醍醐灌顶,心情差到极点,但是不失为一剂猛药!

回酒店路上想买包烟,但是想起来酒店屋里那个味道,又没了兴致。

这是充实而空虚的一天,开心而郁闷的一天,收获颇丰又混混噩噩的一天。关键是,我觉得自己会跟伦敦自来熟,但是过了一天多,却仍然觉得这是个陌生的城市,一陌生,就漠然,就不会觉得,自己是在被一种让自己舒服的环境所包围,无论如何,都会没事。也许我对伦敦期待太高了,这种情况如果北京家里的被窝都无济于事,那么充斥着臭屁英国人的地方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效果。但是我以为我是一个真正的文艺青年,有文艺的地方,就是我的乐土。换句话说,这个世界何其精彩,我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因为某一件事的影响,而感觉不到所有其他让人high的东西的影响。。我靠,这次难道我错了?

第二天话说就要见到大Joy同学了,我很兴奋,因为我从北京给她带了轻于鸿毛但是体积巨大的礼物来,而她说要带我去喝小酒!这天晚上仍然睡的很香,可见我身心还是比较健康的。

待续。

@ 21:23:23 [ 阅读全文 ] [ 评论_5 ] [ 引用_0 ] [ 编辑 ]

欧洲十天流水之一

TAG:瞎掰

10月2日,上午奔赴T3,堵车极其严重,国庆阅兵过后,各路神仙鬼怪都出来闹腾了。办登机时候遇到了日本同事,他回东京,我回大英。。我为什么要用“回”呢!?在T3如愿吃上了Burger King的Whopper,每次吃我都会想起当年和闺蜜在香港山顶弃豪华餐厅而取Burger King,当时露台没位子,吃完一样有免费夜景看!在机场商店转悠,看见了曾经香港政府的高官梁爱诗奶奶,那个雍容华贵。登机,旁边居然没有人,一路没睡,看Friends,还看了Walk the Line,敢情整个电影里这歌就唱了两句,上当。可能是美剧看多了,恍惚间我觉得像是BBT里面的Leonard和电脑娃娃里面的哈莉叶在主演这部戏。

到伦敦一路顺利,已经是傍晚,坐车进城,堵车,黄昏慢慢降临,灯火也是昏黄,蒙蒙下着小雨,这就是典型的岛国压抑型天气吧,于是我也跟着压抑了一会儿,想着出来前几天周遭一些事情的突然变化,觉得自己的命真是相当地苦,永远都是Timing不对。但是逐渐地由于疲倦和晕车,我脑子就木了,到了酒店,要了个吸烟的房间,居然是在一条走廊尽头,防火楼梯旁边,房门编号为1,我当时立刻想起了CSI里面Nick给Lost里面的Sawyer讲过的Murder Center,但是我也全然不管了,有时候人到了一种去他大爷的境界,所谓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房间里果然很有烟鬼的味道,是那种沉积的烟味形成的淡淡的苦臭,我那个后悔啊,不过就当考验自己了,其实本来也没打算在异国他乡抽闷烟,这事儿还不如喝闷酒靠谱,但是万一呢!

放下行李,马路对面就是大Joy推荐过的小酒馆,倦意满身,看到酒馆里里外外水泄不通,周末的英国人都恢复了其本来的峥嵘面目,一杯酒,一支烟,落雨的屋檐下,兴高彩烈地聊着,那口音怎么听怎么像是被姜司徒形容为“凌晨四点走出酒吧的美国人”的澳洲人的口音。我挤进去,争取了好久,从Tap上要了杯淡啤酒,忘了是什么了,很凉,灌下去,回酒店收拾,跟朋友接上头,她们都住郊区了,我实在是不愿意每天一个小时火车往返,还是伦敦方便,何况还是住在文豪丛生,犄角旮旯都是典故的Bloomsbury区!!--呃,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大Joy家近,嘿嘿。

重返英国的头几个小时里,我并未如自己的想象一般,迅速找到感觉,相反,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标准的旅者,带着一份并不那么美好的心情,期待这个城市的熟悉给我快速的慰藉,结果其陌生和冰冷竟然出乎自己的意料,那感觉象是到了。。。比如。。河南。。 (但我从未去过河南)。。这让我非常惶恐,因为我觉得开头不太妙,也就不知道接下去的几天,甚至十天里,我会是什么样的状态。有一些想不明白的事情始终在脑子里骚扰我,我决定迅速把它们想明白,然后move on,所以到英国的第一个夜晚,我借着酒劲儿,在酒店的房间里闭目养神,让那些事情在脑子里洪水猛兽一般地肆虐了一番,没产生什么结果,但是我确实是像《非诚勿扰》里面的葛大爷一样,从头想起,慢慢就想那位牧师大爷一样,招架不住了,这一夜睡得很香。

待续。。。

十天让我慢慢写吧,因为这是我用脑效率很高的十天,所以我记得很多事情,当时都没有电脑,不能随时update,现在回来了,当时的感觉居然还都没忘,很好,说明我不再需要用连连看这种弱智游戏来锻炼自己的记忆力了,有时候不能自已地费费脑子未必不是件好事哈。

 

 

@ 21:42:08 [ 阅读全文 ] [ 评论_3 ] [ 引用_0 ] [ 编辑 ]

回血二十四小时

咳咳,这个标题实在是写得过于严重了。

其实想说的意思是,偶从某一令人震惊的消息及其带来的五味杂陈中完全恢复过来的时间,竟然是整整二十四小时。

只有一天亚,我真是个神经很大条的人。

事情其实很简单,没看过CSI的同学就不用想了,这事儿整体说来,用CSI剧情来一言以蔽之:

我以为自己要走莎拉的路,没想到到头来却混成了凯瑟琳。

昨天看最新一集CSI里面,凯姐肿着那打过针的双唇出镜,我就突然想到了我与她某个生命点上命运转折的契合之处。

好悲剧。

周五不愧是Take Out the Trash Day,我曾经怀疑过一个周六够不够让我用来超级整理这些垃圾。

但是刚刚把衣服泡在盆里开始揉我突然就想通了,一看表,就是整整二十四小时前,我被雷到的。

好奇怪。

怎么说呢,人生每翻过一页,就是一次成长,这句话确实是九等文案写的,好烂俗。

另外,CSINY601开播以来,我收到了很多观众热情的短信,MSN留言,MSN留言,MSN留言,平均惊叹号使用数量达三点二个。在此我统一回复如下:

是的,泡面和阿蛋ONS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请大家不要激动,这剧本又不是我写的。

 

 

@ 17:12:15 [ 阅读全文 ] [ 评论_1 ] [ 引用_0 ] [ 编辑 ]

姐抽的不是烟 是郁闷

TAG:瞎掰 电视

回国以后第一次抽烟,应该是跟老板和同事去BLING,同事姐们儿掏出来一盒芙蓉王,之后很久我才知道那是天价烟,属于能在正经电视剧里放植入广告的那种,一根儿就好几块钱。点上一棵,不吸肺,全浪费,但是习惯性地,我就把脚跷上了小桌边儿,那天穿得像个流氓,加上这副习气,把我老板吓够呛。也好,小日本儿就得靠震慑!

不知不觉一直坚持在工作场合坚决不抽,前几周跟另外一个组的同事联谊,破戒了,然后索性心一横,爱谁谁吧。

其实,姐抽的不是烟,是郁闷。

按说我应该知足了,钱拿不少,活儿也不累,基本上就属于没什么事儿干,每天像一台企划书贩卖机一样,在一边待命。老板本人,堂堂GAD阿,自己埋头于日常执行的琐碎工作中,乐此不疲,我看他也疲,但是也确实乐吧。我个人觉得,身为老板,您还是多少应该有点视野的,一般来说老板都是跟上头迂回,跟客户亲近,以获取更多的工作机会,最终获得更多钱财的,但是现在我们这堆人整个就是接活儿的,基本上就没有企划什么事情,我每天上班看Twitter上面最新的信息,看对手和其他公司的最新活动,了解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事情,连浪荡同学都说我最近Techie了很多。。我也是没办法,正事儿没有么,如果说要提案了,企划的通报也不清楚,但是又着急要,我一样给它写出来,而且写服!这都是拉屎攥拳头--暗里用劲。但是貌似现在BD根本不重要,所以我就闲着。有人,而且可能好多人,都喜欢闲着,但是我就是贱,都拿一样的钱,我就不想浪费生命。

有时候在办公室呆太闷了,就和另外一按说应该很忙但是其实也不忙的姐们儿去抽两口。

请大家尽情鄙视,我不会上瘾的,一天不会超过3棵。

3棵里真正发挥了作用的也不过半棵,基本上,我们是去烧烟的。。

然而,就在昨天,我心爱的《广告狂人》再一次拿下艾美最佳剧集的那天,我跟日本同事要了一根Lucky Strike,那烟盒上还印着It's toasted!还记得广告狂人第一集第一个镜头,Don在酒吧里和老酒保的对话吧,还有后来他把医学报告团八团八扔在纸篓里,然后说广告的目的是告诉用户It's OK, you're OK。之后,这句伟大的,避重就轻的广告词就出现在Lucky Strike香烟的烟盒上直到今天。

公司楼道的吸烟区也有一大排落地窗,酒吧座儿,最好的风景都给了烟民,我就在那儿想,麦迪逊大道上的广告人,当年是那么牛逼,那还是一个创意为先的年代。而现在,您不弄点整合营销,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哪儿那么简单呢。

十一就要到了,想想我的伦敦和西班牙之旅,就很兴奋。尤其是,前赶后错的,居然还是能赶上跟大Joy同学在伦敦碰面小聚八卦,欧也!!!

希望这周赶紧过去吧!!!

 

 

@ 21:31:36 [ 阅读全文 ] [ 评论_0 ] [ 引用_0 ] [ 编辑 ]

回来看书了

TAG:读书

说“明儿继续”这一下又快一周了。

先宣布一下,我过去三个月的几乎每个周末都趴在电脑前面,对窗外的夏日与后来的秋光视而不见也咬牙拒绝了很多外出鬼混的活动,是为了一项伟大而光荣的事业。

我翻译了一本书。

一本关于法医的书。

所有对CSI,BONES以及《大宋提刑官》有兴趣的同学,以及对末代沙皇,雌雄大盗,征服秘鲁和“象人”有兴趣的同学,都可以密切注意一下,因为一稿刚刚交付,所以出版还有待时日,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也算是用中文替一个老外讲了一堆故事,按说这些故事都是饭桌上讲比较有效果,比如说指着一个正在啃肘子的人说:你知道吗?那个就是骨膜!你知道吗?一般人分尸的时候都以为是齐着关节切的,其实都没切到。。对方勃然变色时,印象方才最为深刻。然而落在纸面上多少要照顾一下文学性,以及专业性,至少我是尽力把故事讲得有趣就是了。

这项工作完成之后的最大收获就是,现在一看到长篇的英文读物,就莫名兴奋,再也没有了之前“这得什么时候能看完”的焦虑,对中文读物也是如此,因此在完工之后连续阅读了N本书,分别是:阿兰德波顿《哲学的慰藉》,蔡澜《日本尿你》和《日本电影》,还有那个名字巨长的牙买加美国人写的《异类》。

我承认看完《哲学的慰藉》之后我的确得到了很大慰藉,具体表现为脾气好了很多,在以往经常至少在内心要拍案而起的情形下,现在我已经可以做到化愤怒为悲哀。这在当下是非常重要也非常需要的一种品质。我不知道在英国人的眼里德波顿是否跟于丹类似,都是属于拿着前人思想的闪光点来照耀后世众生,但是德波顿好歹没有那种“俯瞰人间”的姿态。

蔡澜的书基本上都是两小时一本,不用怎么过脑子,因为他讲的吃食,我没吃过的还是没吃过,要下次去日本带着,按图索骥,坐下来照本宣科点了菜,才行。讲日本电影的就是更是瞎看。

《异类》这书太红了,没什么可说的,看完了觉得自己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同学,建议阅读《哲学的慰藉》来慰藉一下。

@ 15:27:36 [ 阅读全文 ] [ 评论_3 ] [ 引用_0 ] [ 编辑 ]

和我的Don一同回归

TAG:电视 瞎掰

最近非常的忙,一项持续了三个月之久的工作终于接近尾声了,我得以有半个周末和几个平日的晚间,看看书,看看美剧。

上一篇还在说Mad Men第三季开播,Don不如之前帅了。

现在我郑重地把这句话收回来。

今天抽空把301和302看完,感慨良多,我拒绝承认生活在模仿电视剧,但是有的时候牛逼的剧本确实让人深有共鸣。

301里,有个要把Penn Station拆掉重建的公司遭到纽约人的强烈反对,找Sterling Cooper搞危机公关,结果连SC的文案都不买他们的帐,眼看客户要丢。Don出马,饭桌上就问拆火车站的老头说,你那么在乎别人的批评根本就是问心有愧,老头说:我愧个蛋啊,没有!Don就说,那你就不用在乎他们怎么说,说什么你也是要拆吧?死活你都要干这票吧?!那你还管那么多干吗?你的公关公司肯定知道这回事儿,丫们就是不会执行而已,其实很简单:

If you don't like what's being said, change the conversation.

老头问:what conversation,Don就说了,加州欣欣向荣,纽约腐败陈旧,推翻旧世界,建立新生活!

这让我想到两个人,一个是贝聿铭,一个是刘德华。

贝聿铭当年在卢浮宫前面搭玻璃金字塔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一番波折的,法国人向来以开化著称,到那时一样在大街上朝贝聿铭吐吐沫。但是当时的巴黎市长希拉克和总统密特朗都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地支持了他,金字塔落成的时候,法国人都闭嘴了,到了现在,都把玻璃金字塔当成了巴黎新地标。这就应了那句话:

走自己的路,让说的人去死吧!

而刘德华就真是没TMD一点起色。以为自己是块料,以为自己宣布结婚了,就会有大批歌迷自杀,您也不看看,依然在迷恋您的那些师奶没准小孩儿都能在大街上当古惑仔了。刘华还非要等岳父以死为谏,才遮遮掩掩地默认自己身边有个女人。他老婆跟杨丽娟的命运真是有所相似,都是要踩在父辈的尸身上前进。然后仍然不提男女关系的事,直到无敌的香港狗仔跑去拉斯维加斯查结婚档案,眼见瞒不住了,才出来公开道歉说,对不起了,结婚没告诉大家,我错了。本来您结不结婚都随便,但是我很讨厌借此事装逼里提,好像自己真的把歌迷影迷奉若神明,典型的婊子牌坊。完后又说,不公开结婚是因为被黑色会威胁,怕黑色会泼家人硫酸。。我靠,您下回跟公关商量个有脑一点的理由可以吗?要不然您就说:怕黑色会灭我九族,也算是您保护家人到底,但是显然这么说就过于提高您自己在香港黑色会眼里的位置了,搞不好会被人耻笑:你丫谁啊我们就费事灭你九族?要不然您就不要扯上黑色会,黑色会泼硫酸,小三才爱泼硫酸呢。我看更多是怕被失心疯的歌迷给老婆泼硫酸,比如杨丽娟什么的,但是这么说就要得罪广大歌迷了,米饭班主阿,还是把粪盆往黑色会头上扣吧,他们比较忙,不太会因为名誉问题就真的来泼你硫酸。试问天下哪个男人在爱情的问题上比女人勇敢?女人往往都是奋不顾身,男人则以保护女人为由,行使自己的阴暗伎俩。靠。归结到这一切事情的源头来说,您怎么就不敢说一句:我结不结婚跟你们有毛关系?谁说谁去死!老子想什么时候宣布就什么时候宣布!

扯远了,我还是很有八卦潜力我发现。。

回来说要拆纽约车站的事,反正我们Don的意思就是,该干嘛干嘛,让别人随便去说吧。你不爱听他们说的,我就来帮你说别的话题。

老头很服。客户拿下。

转头来,SC的英国老板(这个公司S2结尾被一家英国公司入股收购了貌似哈)跟Don说,英国方面说,这客户咱不做了。费劲巴拉的还赚不到多少钱。

Don当时就急了,说现在看是赚不到很多钱,但是之后由此引出的其他生意呢,拆掉车站是要建新的城市中心,还有后面的世博会,商店街,blah,blah,没准三十年的生意都有了!英国老板还是没同意,Don说那你非让我把那客户争取过来,来了又不做!你们丫早点说阿!

我当时那个百感交集,同样的事情在今天居然还在发生。我干过N多次这种事了,费劲巴拉地挤进客户的视野,然后又因为上面说赚不到很多钱而被撤出,即使是对今后意义深远的项目,也时常是这种结局。很多人还以为是把烫手山芋扔给了别人,自己还美,巴不得眼下干点不用费力就能赚钱的活儿,人家撒网,我们钻。

我万分理解几十年前的Don的苦闷。

就先写到这儿了吧,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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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了

TAG:瞎掰

沉寂了十几天,我现在复活了。

这个周末北京的天气好得让人难以置信,最美的季节就要来了,我比较喜欢天气渐渐变冷,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互相靠近。家门口的购物中心里新开了一家COSTA COFFEE,比星巴克稍微地道一点,至少他家的Latte合我口味。下午五点多,凉风习习,快要下雨了,这个环境让我非常想念澳洲。

十一假期打算去趟日本,结果下午接到一朋友电话,拉我去欧洲,我非常纠结,因为我的假期比她们短。

想去日本是因为看了《创意@东京》,觉得日本也是一个可以细细品味的地方。最近没有系统地读完任何一本书,看完任何一集美剧,Mad Men第三季前两集我都没有看,但是印象中Don不如以前帅了似乎。

先写这么多。

@ 17:48:50 [ 阅读全文 ] [ 评论_3 ] [ 引用_0 ]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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