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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留言和写信的各位勇者啊,没有留下可用邮箱或者没有在我MSN上的请麻烦发个邮箱地址到gothiclovesong在hotmail.com。 昨天夜机回北京,又重温了iPod Video里面第七第八季的片段。假装在工作实际上奋笔疾书了一番。 为什么要Warrick死掉,以下涉及真实世界和CSI剧组的消息以及剧透: 。。。。。。
最艰难的时刻终于过去了。 昨天早晨六点钟爬起来,作最后的整理,把桌布床单等等洗了晾出去,才发现天色不对,居然掉雨点了。我靠啊,天气预报明明是说晴天。 然后打扫卫生的小时工来了,一对像是南欧来的夫妇,挺大岁数了,那老太太的臀比希拉里的还要肥。边干活边聊天,说他们儿子特喜欢中国,觉得中国特好,除了空气有点不好。说在北京吃到过这辈子吃过最好的巧克力点心,而且只卖10分澳币一块。。我很诧异,北京哪儿有六毛五一块儿的能进嘴的巧克力蛋糕啊?然后他俩就问我,奥运会期间北京有什么清洁类的短工么?他们想去打工顺便看看奥运。我说您俩今天一上午挣的钱在北京得一个月才能挣到,全世界都知道中国劳动力廉价到不可理喻的地步。别想奥运会了,踏踏实实在悉尼享受吧。 然后帮我搬家具的来了,我靠,俩帅哥,帅得直晃眼!一问是巴西的,我马上来精神了,说我可喜欢巴西足球了,罗马里奥是我终生偶像。我以为俩人话茬提到什么小罗肥罗C罗的我就接不上了,结果那小伙子问我知道济科不?我跺脚道:太知道了!还说起苏格拉底,我说恩恩,苏格拉底有个弟弟叫拉易特帅!后来搬床头柜的时候在抽屉夹缝里发现一本X档案的书,那俩小伙很有taste,狂骂了一通LOST,说受够了那破电视剧了。哈哈哈。 中午朋友来接我去酒店,顺便还跟邻居告了几个别。在附近的川菜馆子吃了最诡异的一种炒饭。 酒店还有city view啊,舒服得要死。 下午洗地毯的人去最后清洁,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有了一种要和那个我住了四年的公寓再见的感觉。 晚上在附近超市买了沙拉,回酒店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又忽然想起来我刚刚到悉尼的那几天,也是住在酒店里,到学校报到。然后火速找房。。。然后搬家没多久,张国荣就跳楼了。五年呀,真快。 正感慨,猎头来电话,问我最快什么时候能上班,说在中国的工作有不少,有个急的但是在上海,雇主方让猎头说服我搬到上海去。。我说我回去也不能开工,我还得装房子,怎么也要两个月。。Blah blah半天。我突然又有一种马上开始另一种生活的兴奋感,悉尼永远会在这里,老娘可是要别处去玩了! 忙碌的一天过去了,今天办了最后几件事,下午和旧同事茶叙,晚上和朋友吃饭。然后我就可以继续奋笔疾书了。 是的,我只能让Warrick死掉了,809的时候我觉得对他来说死比活着更容易。我真的很想让他OD,但是那未免太不体面了。虽然最后决定的死法也不一定有多体面,但是有些时候人就是不能跟命争。更为重要的是,活着的人会如何活着。 我买的About Town昨天到了,写纽约客杂志的书,非常非常非常好看。 4月28号那期纽约客也很好看,尤其是基地二号扎瓦西里答网友问的环节。有个杂志记者问他喜欢Gossip Girl里面哪个女孩,还有觉得哪个男孩最帅还是什么。。扎瓦西里回答:让你和你的杂志一起在地狱里烧死吧。还有个人说自己是拉登粉丝,想要签名,那人说自己友有一张比较模糊的拉登照片,不知道寄望哪里拉登可以收到?扎瓦西里说:你可以直接跟他联系。He's on Facebook. ORZ.
TAG:瞎掰
估计不少人都以为我正在为了GSR的未来奋笔疾书。。实际上我正在为了在这座公寓居住的最后一夜而奋发图强--地打包。
搬家实在是痛苦的事,明明已经运走了大部分,到最后关头偏偏就又冒出来好多东西。我尝试了分类法,分段法,分区域法,想把大大小小的杂物都消灭掉,结果发现跟我最亲的是垃圾袋,眼睛一闭全扔掉,是最省事的,那么多年攒下的基本上都是破烂,本想弄个Garage Sale,但是时间紧任务重,还要搭上广告费,最后也卖不了几个钱。我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勒?于是我就想到了乔丹锄草那个著名的问题。就释然了很多。
埋头苦干的时候我梦想着明天就可以搬着箱子住进酒店,有人给我铺床。我可以慢慢倒腾箱子看看有什么其他办法把超重的部分消灭。
在悉尼的最后两三天,最痛苦是明天,因为要找人来搬家具,来打扫卫生,来清洗地毯,来验收成果,才能最后把押金退给我。。。
请让这一切快点结束吧!!
TAG:电视
凡事都要认真,娱乐也不例外。 从小作文不错,但是从来没正经编过声情并茂的YY文章,也就是所谓的Fanfic,恶搞的当然不算。 万事开头难,但是居然上礼拜灵光闪现,开头居然还算满意。貌似有继续编下去的可能性。 而且F6再次关门,重开遥遥无期,我的美剧控无以释放,唯有化悲痛为力量,让YY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现征求Beta读者,所谓Beta,就是在我把丑献给全世界的中文Fanfic读者之前,先小范围献给这些读者。Beta读者,搞不好的话,会先天下之吐而吐,当然如果你对我有信心,也会先天下之爽而爽。风险完全自负。但是阅读后请提出宝贵意见。 另外声明几点: 1。以我的鉴证知识和生物知识,还不能达到完全YY犯罪鉴证及病理解剖的程度,所以这些专业的东西,有涉及但不是重点。 2。喜欢阅读知音体或者琼瑶体的各位同学,早点回家歇息吧,我的风格不适合你们。 3。喜欢阅读金瓶梅补删体的各位同学,早点回家歇息吧。 4。这篇小说,是我看过YouTube上一个出色的CSI人物MV之后获得的灵感。配对方面当然是ESR,也就是Ecklie和Sara,他俩之间隐秘的恋情很少有人传颂,那么我就来传颂。 5。相信第四条的同学,肯定不了解我的风格,早点回家歇息吧。 6。有意牺牲宝贵的时间(搞不好还有你吃下的午饭晚饭)来帮我Beta的同学,请回复或者电邮我: gothiclovesong在hotmail.com。先谢谢你们的信任哈。 7。我并不是一个勤奋的作者,但是我最近很勤奋。为了表示我的诚意or表示我不是在忽悠你们,我先贴其中一个小段的几句话吧:
TAG:瞎掰
白白买拉夫,我的爱人再见。。。 我今天把车卖了。 后天就要跟这辆车分手了,心情居然很好。可能对于身外之物我永远是这么的薄情。 八年前我在Perth郊区的一个二手车市场买了这辆尼桑,当时它还算是新车,只有两岁。买车当天还是请一个朋友寄宿那家的老太太帮我把车开回的家,后来过了很久才在室友的指导下上路。。 曾经在狭窄的路上生生地别过大公共,那大公共最后是骑着小环岛的半边才勉强从我的车旁边擦过,没有接触。当时吓得车上的朋友让我赶紧找个麦当劳停车,他来开。为什么找麦当劳?因为那里地方大。。比较好停。 曾经被警察叔叔一路从学校追到家,我糊里糊涂地根本不知道后面警车是在追我,只是以为它让我给让路。于是我就慢慢地开,结果它也不超我。警灯开始闪了,警笛开始响了,我气定神闲地继续开,直到后面警察叔叔拿大喇叭喊话,我还是不知道是在说我。终于到了家门口一个红绿灯,我停车等候,警察叔叔在后面警车里跟我比划,我从后视镜看见,才很疑惑地找了路边停车。其中一个警察叔叔愤怒地要逮捕我,我只能一边翻白眼一边道歉,另一个警察叔叔已经笑到不行。。其实我不过是没有贴实习P牌。。最后什么事都没有就放我走了。 来悉尼后车子也被运来,去看Massive Attack演唱会的时候,停在车场还是被撬了,没丢东西。 车身上最大的一块刮蹭外伤是不久前一天早晨上班太着急,拐弯拐小了,从自家极宽敞的车库门框上蹭了过去。。。第二大的一块外伤,是三年前倒车没看准量,跟墙角刮上。。第三块就已经是很小的伤了,是跟我室友的车小蹭了一下。。 这辆车到悉尼后去得最远的地方是堪培拉,走得最多的路线是从家里到公司再到家里。 收到过罚单N张,基本都是在公司附近超过两小时停车不幸被抓。。 换过一次刹车皮,换过一次轮胎,按时保养,从未有过大差错。 车子卖了,好像在这里的生活又了结了很大一部分,我和这辆车的历史如此长,就不一一回忆叙述了,不然说着说着又无端地舍不得,何苦来呢。
TAG:电视
几天的时间把CSINY最新的小说《Four Walls》看完了。作为电视剧的衍生物,很少有小说比原剧本身还要精彩的,包括那些有针对性的Fanfic,也不过就是想象力丰富的粉丝们自娱自乐。不过这本小说应该是所有CSI系列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一本,因为故事发生的时间比较集中,地点比较离奇,人物比较齐全,还有一点就是,对于出场的各色人物都很下力气刻画了一番,很多被电视剧编剧漏掉或者忽略掉的情节都被小说一一捡起来,虽然没有声音和图像,只有文字,但是能感觉到人物都鲜活丰满了很多。比如,Flack那次爆炸受伤一直未痊愈,但是又犹豫是不是该认衰去继续开止疼药;比如,小黑自从被Shane Casey陷害入狱之后,就对监狱有特别的不适感,偏巧这次案件就发生在监狱里;还有,Danny和Lindsay之间悄悄开花的爱情,虽然两人都很低调,但是还是被实验室的同事看了出来;而看出他们两人情况的是DNA阿珍,阿珍自己则正在和某个ER的帅哥小医生约会;Angell警官在现场无聊的时候乱想下班去那里哈皮;Stella怒喜欢吃意大利甜品Cannoli,不过仍然对于男人心有余悸;Sid法医对Stella言听计从,保证不会再乱吃东西;可恶的老头Gerrard这次又出来跟Mac找别扭,结果最后反而在更讨厌的Sinclair面前,Gerrard发现自己在为Mac辩护;Mac刚刚从Clay Dobson的案件调查中脱身,自己并不觉得这有多光彩,Flack也有同感,但是Flack又对Mac这救命恩人心存感激;Mac自然也关心他的康复,不过Mac自己也有人关心,那个人当然就是Peyton。连已经去世Aiden都被提到了,还有Claire,她的名字也出现在这本小说里。好像除了Reed,前三季的重要人物都有提及吧。 记得小说还没出来之前,CSIFILES上面就有人说很期待,因为换了新作者,想看他怎么写Mac。对于有海陆大叔控的我来说,也很有此想法。开头当作者着力写Flack的时候,我就暗喜,因为照这个路子,想必对于Mac的来龙去脉,他也会详细交代。果然,连Mac第一次在战场上杀人都提到了,不过最让我看得纠结的是第十五章第一部分,因为上头很重视在Staten Island的监狱双尸案,所以特批CSI们乘直升飞机,以躲开曼哈顿糟糕的交通。直升机飞过世贸遗址的上空,Mac想起那天以及那之后接下来的许多天,他也是这样坐直升机,或开车,尽自己一切所能去寻找老婆的下落。。纽约当时还让直升机起飞吗?可能警察局不受限制吧。那天Mac先认为是事故,还并不担心,他给老婆打过电话,没通,也没再打,经过93年世贸地下室爆炸之后,似乎大家对于安保和疏散都心中有数似的。直到第二架飞机也撞上,他才猛然意识到事态严重,再打电话,已经完全接不通,他这才明白,老婆可能就此永远消失了。世贸遗址下面现在还有很多未清理的遗骸,灰飞烟灭,但是Mac有时候也会短时间很不科学地想自己老婆会不会不在那下面而是还活着,毕竟是死不见尸,连DNA检材都没找到。。然后他又提醒自己那是不可能的。 很多年过去Mac最终可以接受另外一个女人睡在自己的旁边,虽然他有时翻过身去还是下意识地以为那是Claire。这段感情对于Peyton来说也同样并不容易,因为她知道自己无法又必须和一个魂灵当情敌。但是至少Peyton的出现让Mac渐渐从麻木中开始感受,记得Stella差点被打死那次,Mac简直完全无法从情感上给予她很多支持,拥抱的任务留给Flack。 从第一季到第三季所有的细节都被串了起来,你会觉得,小说里的人物就是从剧中直接走过来的,他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在过去的剧情里有痕迹可循。对于一路连续追看的观众就格外会喜欢,因为就好像把三季里面编剧随便扔掉的线索都重新写回到人物身上,会勾起很多以前剧情的回忆。 基本上我关心的只是他怎么写Mac,篇幅其实不大,一页多点,但是写的足够精彩了。其实能把Peyton也写进来我就很烧香了,因为第四季就没有Peyton了。对于Peyton的突然告别我也一直是很纠结的。我仍然觉得这是因为演员生活的变化而不得不敷衍出的仓促举动。Peyton给Mac写封信了事,说无论两人多么亲近,两人的家,伦敦和纽约,却相隔太远,永远有一个大洋隔在中间。 博尔赫斯写过: 在我的爱人与我之间必将竖起 博尔赫斯是多么大的文豪,但是他的作品我印象最深的就只有这句。如果编剧当时把这句话编进Peyton的信里面,那么我一定当时膜拜,并且拜Peyton为全CSI系列最有文化的人,绝对镇老葛的莎士比亚。 貌似Mac的三百个长夜还没有度完,开头除了有333电话骚扰,还有为情所困的午夜狂奔。。相隔远吗? Cascada唱过: What hurts the most 在Youtube上看到这首专门给Mac和Peyton制作的MV What hurts the most,纠结啊。
TAG:瞎掰
CBS热门电视剧《寻人密探组》的两个主演都是澳洲人,其中一贯被视为Scully之外最能代表FBI形象的美女探员Samantha Spade的扮演者Poppy Montgomery至今还保持着澳洲土妞的生活习惯,当被问及她最喜欢澳洲的什么东西,她居然说:Vegemite。 Vegemite不是服装品牌也不是化妆品牌,它是一种食品,膏状,呈黑褐色,很粘稠但是不拉丝。初看上去很像是高级巧克力酱,但是仔细看那个膏的底色是深红色的,有一点点透明。。另外一点最大的不同就是:Vegemite这个东西是咸的。记得当初Owen Wilson来澳洲宣传新片,当时他还刚刚跟Kate Hundson开始地下情好像,上电台早间节目,被主持人刁难,让他尝Vegemite,这小子不知道深浅,看看不认识但是像巧克力酱,就欣然挖了一勺放进嘴里,电台广播是看不到表情的了,但是从那一口伴随的痛苦声音和很久之后带着劫后余生感的“It's Terrible!!!”。。他以为是甜的,其实Vegemite咸的要死,基本上就跟酱油膏差不多那个咸度,一般都是挖一点点就可以涂满整片面包的,Wilson老兄被整惨了。。 生活在澳洲之外的人估计很难有机会吃到这种奇怪的东西,它就跟北京的豆汁一样,有人喜欢的不得了,有人却根本无法忍受。Vegemite的成分主要是酵母提取物,富含维生素B2,因为每次需要食用的量很少(咸阿),所以没有什么热量,却很好地起到了调味的作用。想不出怎么形容它的味道,差不多就是酱油膏吧,嗯。。 Vegemite虽然是源自澳洲,历史够长(1922年被发明的),但是现在这个名称已经作为品牌标志被卡夫给买断了。这东西最普通的吃法就是涂在面包上。遥想当年我给资本家当牛做马的那些个郁闷的日子,早晨上班都是先到旁边的咖啡店买杯大号拿铁,然后全麦切片抹Vegemite,情绪不好的时候才抹黄油加肉桂黄糖,热量很高的那个,想自残的时候就Banana Bread烤得热热的再涂黄油,算是清晨瞬间的满足。。不过还是吃Vegemite比较多,因为它热量很低,又很美味。 澳洲人还发明了一种馋死人不偿命的吃法,把抻成一片的面团涂了Vegemite再夹上Cheddar cheese,然后卷成卷烤成面包,就成了著名的Cheddarmite。这种面包外表很丑,卷得不太规则,那个Cheese烤软又继续受热变硬形状也不规则,从卷卷的缝里面溢出来,里面还杂着Vegemite的黑褐色,远远看很像一砣被拉了大便的面包。。。但是不得不说Cheddar和Vegemite是绝配,刚烤出来的热乎乎的Cheddarmite赛过天下任何一种面包,周末到面包店买还要早去,不然下午就没有卖的了。 不知道北京好不好买这个,我决定先买它半打囤回去,别人回国买绵羊油,我买Vegemite,回去自己卷Cheddarmite吃!
TAG:瞎掰
忙得没空更新。 一会儿要去和旧同事晚饭,今天中午又吃多了,很有负罪感,我在芦笋煮蛋和烤三文鱼之间犹豫不决,其实我最想吃的是冰激凌梅子煎蛋饼。。最后吃了三文鱼,好大一块!脑子里的卡路里数字计在不断飙升。不过今天上午打包箱子处理多年积攒的杂志,在房间和楼下垃圾箱之间负重奔袭很多次,晚上吃饭也尽量走路不坐车吧,应该可以消化点。在这里住了三年,今天才知道报纸杂志应该扔在黄色盖子的垃圾桶里,平时我都随手扔在红盖子里了,对不住了垃圾处理厂的伙计们。。。 前天去Toni&Guy染头发,周二剪的很满意,那小姑娘三两下就把形修出来了,而且还很好打理,洗过之后不用怎么吹就是Bob型,我现在成了Bob控,就是Scully在第六七季X档案的那种短款的Bob,一不做二不休,前天又去染一个栗子的底挑酒红的亮色。也就是现在瘦了脸尖了才敢搞这种发型啊。回看以前肥满的时候马尾真是惨不忍睹! 悉尼下了N天的雨,今天终于放晴了,马上把短裤短袖换上,出门去美美地溜达,如果今天晚上没有吃饭的活动,我就准备下午走到海边去晒了。。明天吧。如果说悉尼的生活有什么我最舍不得的,那肯定就是气候,虽然有时候下雨烦得要死,但是天晴的时候去海边,空气那个清新阿,天那个蓝啊。。。 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打包,扔东西,打电话约人吃饭叙旧,周一要去保险公司鉴定车,然后把车送去喷个漆美一下,然后就可以打扫车库,再把暂时没用的东西打包放在车库里,然后再打扫房子。把自己的生活痕迹从一个城市彻底抹掉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繁琐得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尤其是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啊,之前在其他城市也有四年,八年抗战,攒下的东西一下都要彻底处理。。。刚翻到刚到澳洲第一周的日记和账本,还有后来几年上课的备忘,朋友的信,贺卡。。呜呼呀,时光飞逝。登时觉得特别舍不得。 但是,又想到北京的繁华,新的房子,家人,朋友。。咳,人生就是不停地折腾,起码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当我听说澳洲人去美国工作不用排H1,连卖电影票的都可以轻松获签澳洲专属工作签证的消息之后,纽约这个被我暂时搁置的地点又腾腾地冒出来,纽约地区的工作多得让人不敢相信,这美国经济萧条怎么还这么多钱往Online Media上撒!不过,以目前的国际以及地区安全形势来看,去纽约跟去巴格达区别似乎不大。 可能在一般人看来我就是个瞎折腾的人,并且总是在最不该思动的时候,思了并且动了,可不是么,澳洲工作形势大好,刚回来以前的老板就要拎我去他们新公司上班,不认识的猎头在Linkedin上面找我去负责澳新地区的业务,行业工资水平也又高了,澳元比美元都快一比一了,这个时候回北京继续远离劳动力市场,实在是放着钱不赚。唉,人生有得有失,在外太多年,最好的时光都没有在父母身边,自己在澳洲爽,基本没吃苦,都是父母辛苦。现在能挣钱了,也挣到些钱了,但是父母都老了,身体也不是那么好,去年年底带他们把澳洲整个玩遍,觉得光这些也不够。心里确实觉得有亏欠。 走一步看一步,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我是好人,一切都会好地!!
TAG:瞎掰
明天就是宾夕法尼亚州民主党初选投票日了,今天早餐的时候看CNN,看上去奥巴马肯定是赢不下这个州,他只要把差距缩小到足够小就可以了。面对希拉里那个不要脸的死婆娘的负面竞选策略,奥巴马受了不少影响,特别是前几天的辩论,希拉里也跟ABC那个SB电视网狼狈为奸,搞得辩论好像声讨抱怨集会,无聊又没有建设性。当天奥巴马的民调支持率下降很多,幸亏今天又回升了。。 这本来是别的国家的内政,我们应该静观其变,不做评论,但是偏巧这别的国家也不把全世界其他国家当外人,有事没事都要插一杠子。那我们评论一下他们人民选举的事也无可厚非吧。自从知道有哪几个候选人之后,我一贯的支持顺序就是奥巴马〉麦凯恩〉希拉里。本来还有朱利安尼的结果他很早就被拿下了。希拉里阿姨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了,因为有幸嫁给了一个当过美国总统的人,又有幸当众承受过老公裤裆拉链拉不上的奇耻大辱,给人印象她是一个很坚强很识大体的女人。相比长得就像恐怖分子名字又叫侯赛因的奥巴马,当然讨喜很多。但是慢慢我发现,一个人再有本事,心术不正也是万万要不得的。众所周知,政客从来都是一边脸皮揭下来贴到另一边脸上,一边二皮脸,一边不要脸。但是即便如此,一个政客有没有基本的是非观,也是可以看出来的。另外政客没有没野心的,俗话说,不想当元帅的厨师,不是好司机。但是野心的影响之下是个人的得失欲还是多少有一些国民抱负,而这野心是不是凌驾于是非观之上,也是很关键的。 这未必会因为政客个人的能力所改变,但是,作为一国的总统,究竟是有本事凭自己与天下为敌牛逼呢,还是有本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牛逼?在这个不平等和地区冲突处处存在的世界上,尤其是在美国的世界地位已经在美国人民精心选出的布什总统及其内阁的领导下不那么舒服了的情况下,后者无疑更可贵吧。 希拉里无疑很有能力,也很有政治资本,但是只有一点她让我极其不齿,这女人人品不好。看一个人人品如何不需要进行祖宗八代的检验,就几件事就可以看出来。第一她当众说谎,说自己当年冒着枪林弹雨为了和平而出访波斯尼亚,下飞机的时候还要猫腰躲着敌人的狙击,说的声情并茂。结果首先被当时同去的某娱乐界大嘴巴一言道破并无此事。于是媒体找来影响资料发现当时她下飞机居然还有红地毯和少年儿童,一片祥和气氛。倒不是说这是多么弥天的一大谎,而是这让人觉得她为什么要撒这个谎呢?她后来自己的解释是说,一时说错了。我估计她也知道怎么解释也解释不通啦,谁会相信她是记错了呢?这种事都能记错?她到底有没有经历过任何情况下的枪林弹雨呢?再想,如果这种事都需要撒谎,那么日后还不由得她为了某种目的而信口胡说了?我觉得这种撒谎其实是习惯问题,进一步说就是人品问题。第二她夸大其词,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把克林顿的政绩都算自己头上,称之为“经验”,这个我也很不齿,她在白宫任第一夫人时的日程表一公布,大家发现她不过是履行第一夫人的义务,其他方面的参政并没有极其突出的建树,即使有,也是失败告终或者不了了之的结果,近来多名当年克林顿内阁的成员倒向奥巴马,也说明了她老公的招贤能力比她强多了。其实我倒是觉得奥巴马风格更像克林顿,他更有能力组织一个优秀的内阁。最搞笑的是,希拉里目前选情落后的情况下,居然还提出自己当总统,奥巴马当副总统的联合竞选阵容,就算你是女人,也不能这么不要脸。还有就是希拉里关键时刻太没有大将风度,这个让我很失望,看了不少她在竞选集会上上窜下跳的场面,真受不了,奥巴马虽然是个结巴,也比希拉里那么一脸神机好像拉弦儿就能响那个劲头强些。 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美国人民有什么样具体的问题,我不敢妄加评论,医保,国土安全,就业。。。从目前来看,我这个旁观者的感觉,虽然有人说奥巴马是个大忽悠,但是发动可以发动的一切力量,他是有这个能力的,美国政治格局新局面的打开,在他这也有希望;但是希拉里就不忽悠了?她自恃的经验什么的,无非就是知道什么时候给竞选对手放点负面广告而已了。难道还真有美国人傻到认为比尔克林顿在位八年其实都是希拉里在掌管国家?实际上她真正作出的贡献就是让比尔任期最后和副总统戈尔彻底决裂,间接导致戈尔2000年大选落败,这对抑制世界气候变暖无疑是好事,但是对世界地区和平和经济等等其他方面,遗祸无穷阿。 说来说去,谁当总统都不关我事,支持奥巴马更多原因也是因为希拉里实在是太恶心人。不是奥巴马多高尚,而是希拉里太下流,这就是我对这次竞选的印象,如果希拉里真的当选,想必美国人民又有好日子可以过了,说到底跟布什的八年一样,都是乌合之众们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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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是近期最后一次,这次回来最后处理一些事情,就回北京常驻了。 在飞机上美美睡了一觉,国航的公务舱服务还真不错嘛,吃的也不错,人也不多,我一人占俩座,又看了一遍《满城尽带黄金甲》。 悉尼下雨,降落的时候险象环生,但是我对国航的飞行技术一贯是充分信任地。 回悉尼有回家的感觉,对此老王同学一直一贯一味地不理解,仿佛中国外国就有着那么大的差别,其实对我来说有一个熟悉的舒适的安心的生活环境就可以了,可能我是一个比较随意的人吧,没觉得自己要“融入”哪里,有时候堡垒和界限是自己搭建划分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复杂。 回来第一天就搞定了差不多三四件事,效率奇高,很爽,打开电视看万民唾骂的CNN,刚好看到说奥巴马有对希拉里比中指的嫌疑,哈哈,奥巴马提到希拉里的时候无意间伸手挠痒痒,结果伸出的是中指。。想起我同事Rachel在公司圣诞晚会的Video Confession里面用中指推眼镜被编辑重放了达五次之久,这次回来已经约好跟Rachel见一下,很想知道公司的八卦! 以前的老板和两个猎头发信来要简历,不久之后我就又该成上班族了,唉!! 回来正好赶上CSINY新一集,包子实在是帅啊。 下午出门运动,发现原来以后我出去跑圈可以只带一部iPhone就可以了,这样电话音乐都有了,连GPS都有了,今天没准备好,iPhone里还啥都没有。 昨天去五金店打听马桶盖子的事情,之前为了省事就用iPhone拍了两张我家马桶的玉照,给那个店员看,那人马上很热情,热情地讨论iPhone的事情,最后提出要求,说让我从iPhone上面把照片发到他邮箱里,然后他就守着电脑在那儿等着。我昏倒。。。 That i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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